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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广西医科大学高职学生转专业的公示
  • 作者:教务科   来源: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  发表时间: 2024-03-27
  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自治区教育厅“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的通知(桂教学生〔2017〕6号)”精神和《广西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(高职)生学籍管理规定(2021年7月修订)》(桂医大高职〔2021〕40号)有关规定,经学生本人自愿申请,二级学院初审,高职院审核,我校高职2023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石菲菲、宁晓双、陈艳霞、刘亦菲、李思婕等5名学生符合转专业的条件,经学校领导批准,拟同意转入2023级护理专业学习,现予以公示。

    公示期为5天,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。在此期间,如对同学转专业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,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于2024年3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医科大学高职院(邮寄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)。

    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106馆3楼304办公室,邮政编码:530021,联系电话:0771-5663405。

    序号

    姓名

    学号

    原专业

    拟转入专业

    原专业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

    1

    石菲菲

    320230963

    医学美容技术

    护理

    82

    2

    宁晓双

    320230984

    医学美容技术

    护理

    83.43

    3

    陈艳霞

    320230985

    医学美容技术

    护理

    83

    4

    刘亦菲

    320231233

    医学美容技术

    护理

    83.86

    5

    李思婕

    320231242

    医学美容技术

    护理

    83.29

  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西医科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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